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7〕6号)文件精神,经与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1科”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7年我市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报名登录界面(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按属地原则选择“武汉市”报名点,准确、完整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一)新考生。符合“考全科”、“免1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考试之外的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已盖章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携带单位出具的本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资格考试报名表》交报名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二)老考生。曾参加过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考试(一级“考全科”、“免1科”或二级)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留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待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网上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7日9:00~3月2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3月17日9:00~3月31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7年6月9日9:00~6月18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7年6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17年6月18日
上午 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考试管理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2个科目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参加一、二级注册计量师的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六、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2个科目70元/人·科,《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75元/人·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68元/人·科。
七、考试大纲及参考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力、辜杰;联系电话:027—83659372、83659019;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邮政编码:430022。
八、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