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处的要求,为保证2017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MPAcc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兵
副组长:何秉忠、吕力
成 员:张丹、张国柱、许慧、蒋瑜峰
(二)复试专家组
组 长:冯兵、严也舟、张国柱
成 员:略
(三)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李姝
成 员:黄伟、周英
二、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拟招收MPAcc研究生共计60名,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30人。学校视本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可能会增加非全日制招生指标。
原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可以选择转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应在参加复试前提交《MPAcc考生由全日制转为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申请书》(见附件),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该权利。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20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对两种学习方式采用统一的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且初试总分在203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4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成绩在128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我校符合“本硕连读”条件的同学,初试成绩过国家分数线,直接进入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申请提交
请考生于2017年3月16日前成功提交《拟复试考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至指定邮箱。
(二)相关材料提交
考生于2017年3月17日到武汉工程大学文科楼406室管理学院MPAcc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拟复试考试科目申请表》及复试缴费凭证到管理学院MPAcc办公室,需提交的资料如下:(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7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一份;(6)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登记照2张(背面注上姓名);(7)填写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邮寄详细地址;(8)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其他资料提交
已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在材料审核地点凭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现场打印通过科目的成绩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和与专业相关认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及打印件均使用A4纸型。若发现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检查证件,诚信评判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强化诚信要求,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4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四项组成。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会计综合)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财务会计(占30%)、成本与管理会计(占20%)、财务管理(占30%)、审计学(占20%),考试大纲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MPAcc入学考试<会计综合>考试大纲》。
(二)政治理论笔试
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
(三)外国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分为外国语(英语)口语、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两种形式。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30 分,测试时间 30 分钟。 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 20 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 10 分钟。可以通过对话形式进行,也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四)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素质考查的形式为面试,满分50 分,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教育背景、基础知识、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心理健康状况、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5 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各复试专家组要充分利用考生的诚信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家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审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五)同等学力和跨大学科门类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加试《管理学原理》和《微观经济学》两门课程。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须加试一门专业基础课《管理学原理》。各门加试科目为闭卷笔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所有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3月18日 | 9:00—12:00 | 专业课(会计综合) | L3119 |
3月18日 | 14:00—15:30 | 思想政治理论 | L3119 |
3月18日 | 16:00—16:30 | 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 | L3119 |
3月18日 | 18:00—21:00 | 管理学原理 | 文科楼501 |
3月19日 | 8:00—11:00 | 微观经济学 | 文科楼501 |
3月19日 | 8:00—16:00 | 外国语(英语)口语测试 | |
3月19日 | 8:00—16:00 | 综合素质考查 | |
3月20日 | 8:00—15:00 | 体检 | 流芳校区校医院 |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照校医院指定时间和要求体检,体检费35元由考生自理。六、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按 100 分制评分,复试总成绩组成如下:
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查成绩*40%+政治理论成绩*1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课(会计综合)笔试成绩*50%。
2. 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原则
1.录取以总成绩为准,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诚信考评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和跨大学科门类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复试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3.对已经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业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需提供原始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可考虑优先录取。
4.没有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习形式、是否拟录取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公示10 个工作日。
(四)复试申诉方式
举报电子信箱:wit@wit.ed.cn
电话号码:027-87992115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办公室
(五)其他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录取资格。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