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05名。其中: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48名,招聘信息详见附件《乐至县卫生系统201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7名,招聘信息详见附件《乐至县2012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年满18周岁以上(截止报名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6、属于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按政策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岗位的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2012年6月11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乐路93号灯光球场旁)三楼电教室,联系电话:028-23322685。
(二)报名时间
报名和缴费时间:2012年6月11日—15日(上班时间),共五天。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或附件2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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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填报信息、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乐至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贴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信息表》一式一份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历和专业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聘资格,且后果一律自负。
2、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每人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科),笔试两科100元。
3、准考证发放。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于6月29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电教室(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政策性加分
1、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照顾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卫生专业类岗位(含乡镇计生服务站岗位)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护理(含助产)考《护理基础知识》,其他卫生专业考《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专业岗位(含卫生系统财会岗位)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省情省策、公文写作和公民道德建设。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职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确属特殊职位或紧缺专业,须报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开考比例方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招聘职位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的情况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
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至12:00。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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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或者笔试成绩=《综合知识》×30%+《专业知识》×7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
其中报考文化馆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4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排名于2012年7月6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9日到乐至县人社局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报考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者,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面试由县人社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面试前一天,如有面试对象主动放弃,达不到面试比例时,可在本招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县文化馆和县环境监测站面试形式为技能面试,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比例招聘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含加分)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且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考核材料:①管档单位和户籍所在居(村)委会出具其现实表现材料(须写明有无违法违纪情形);②公安部门出具证明(须写明其有无治安和刑事处罚情况);③计生部门出具证明(须写明其有无违反计生法规、政策情况)。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县人社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额暂不递补)。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同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在首次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到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资阳市乐至县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12年资阳市乐至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3:新聘报名登记表
注:《新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雅安人才网,最近更新:5月30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新聘报名登记表 .doc”的文件。《新聘报名登记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