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组织分工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考试鉴定中心会同民政局业务处室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17日下午、18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请各地严格按照《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
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宿迁市考生报名网址为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二)报名时间为3月17日-30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送至市考试鉴定中心一楼大厅(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东首)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6月9日-1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生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按照《江苏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在江苏省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jssg.jsmz.gov.cn:90/eap/main)进行登记。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事项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登陆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http://www.sqrsks.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4),或联系电话:0527-12333,0527-84353780。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民政局
2017年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