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以及清远市人社局《关于填报校园招聘紧缺适用人才需求信息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清城区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3月21日—24日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清城区特殊学校教师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招聘教师8名,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yqcqjy.net)、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及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22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博雅楼2302。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报名时提交《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1)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
(2)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3.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7年清远市清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招聘办法
采用现场公开招聘的方式。由清城区人社局、清城区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考试分面试和笔试进行。
1.面试(占总分50%)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若面试人数多,则时间顺延;面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博雅楼。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用说教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考查。
2.笔试(占总分50%)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博雅楼。
(2)笔试人选确定:根据岗位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如果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3)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特殊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3.成绩计算
(1)面试和笔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2)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考生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和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2.考核
(1)应届毕业生主要考核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2)暂缓就业毕业生考核内容主要是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报考者须提交未婚证明。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和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清城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
(七)其他
1.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城区人社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3.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林老师0763—3333000(清远);13509269698;025—89668089(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邓老师0763—3322095(清远);13509269532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