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遵义县县直机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集中管理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就我县公开遴选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制定如下简章: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招考、阳光操作、择优选调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人数
遴选人数13名,如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遴选计划予以调整。遴选职位调整的情况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xrb.com)向社会公布。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
(二)县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职干部(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干部除外);
(三)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参加工作一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无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凭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6月8日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二)笔试
1、时 间:2012年6月9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写作、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理论、县情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等。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考官由相关部门人员临时组成。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由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