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职位
1. 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在2017年3月26日16:00前,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在未通过资格初审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3. 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初审不通过,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招录机关要求补充材料的除外),但可以在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3月26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4. 资格初审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5.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在《招考公告》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二、关于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1. 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 《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前应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3. 资格初审通过后《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信息能否修改?
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应由本人现场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错别字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负责修改报名信息库中的相关数据。逾期不办理报考人员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审查通过,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三、关于报名资格审查
1. 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名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6︰00。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