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国家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国创新型特色产业示范园区。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泸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岗位: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泸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岗位: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3月30 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7年3月27日—31日,4月3日—7日,每天9:00-17:00。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泸州高新区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泸州人事考试网、泸州国家高新区网页均可下载报名表),2张近期彩色证件照,前往泸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党工委组织部(312室)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30—3592097。
(二)资格审查
泸州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将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内容为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应用、经济基础知识等。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最终根据笔试及面试总成绩,综合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考核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二)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泸州高新区编外人员聘用工作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