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岗位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三)身份要求:四川省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3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近两年考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
(五)未达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或不同意报考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安全生产工作岗位:1名专业技术人员
1.专业要求:安全或相关专业。
2.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2年以上。
(二)环境保护工作岗位:1名专业技术人员
1.专业要求:环境保护或相关专业。
2.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财政工作岗位
1.财务出纳岗位:1名专业技术人员
⑴专业要求:经济学类专业、财政学类专业、金融学类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货币银行学等专业。
⑵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县区及以上财政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2.财政经济建设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人员
⑴专业要求:经济学类专业、财政学类专业、金融学类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货币银行学等专业。
⑵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县区及以上财政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3.政府预算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人员
⑴专业要求:经济学类专业、财政学类专业、金融学类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货币银行学等专业。
⑵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县区及以上财政部门2年以上预算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4月3日—4月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泸州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312室(泸州市酒谷大道四段)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泸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表(正反两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笔试及面试,并发放通知书。
(三)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
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人员表现情况,综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符合要求的,由高新区管委会派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通过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拟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聘用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三)考核聘用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始终,在考核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考核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泸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3592097。
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