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教体局工作力量,经教体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教师队伍中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 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计划遴选工作人员5名。
三、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奋敬业,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2、热爱教育工作和办公室工作,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教师;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3月2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镇原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五、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自愿参加遴选人员于2017年3月22日至29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校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合格证明和《镇原县教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教体局办公室(教体局302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干部档案,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者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问题,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由教体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写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笔试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20分钟,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在具有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素质和思维应变、口头表达能力及个性气质等。
(四)考察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遇末位考生考试总得分并列,一并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县教体局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试用调动。遴选的拟录用人员先在教体局相关业务股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办理借调手续。期满试用不合格或不适应办公室工作的,介绍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7131005(镇原县教体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7163928(镇原县教体局纪委)
镇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