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亲自到指定部门报名(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报名),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在正式报名表上签名确认,并进行电子摄像录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者须提供自荐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大学村官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了暂缓就业或人事代理的同时提供有关材料;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应届生须同时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员工报考须经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交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