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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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
青海省2017年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 |
招聘岗位 |
青海省2017年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计划表 |
报名时间 |
2017年3月25日9:00至3月31日18:00 |
缴费时间 |
2017年3月25日9:00至4月4日24:00 |
报名调剂时间 |
2017年4月5日9:00-16:00 |
报名网址 |
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时,要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
加分政策 |
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17年4月6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 |
笔试时间 |
2017年4月22日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
申 论14:00—16:30 |
相关注意事项 |
(一)加分政策 |
1.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
2.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 |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 |
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 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公务员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规定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
(三)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
(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 |
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现代汉语答题,否则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第二问必须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
报考指南 |
2017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报考指南 |
问题解答 |
2017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有关问题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