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初试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8日—3月30日
2、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以最终拟录取名单为准
3、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于3月30日下午17:00前向数理学院提出,联系人:王老师(027-67883091)
4、入围拟录取名单考生如放弃录取,请于3月30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声明提交至数理学院202办公室
5、若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请将体检表在4月1日之前以邮政EMS寄送到我院
6、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调档,所有材料请通过邮政EMS寄至我院
(1)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应届统考生,人事档案及《中国地质大学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于4月20日前交(寄)至数理学院院办公室202室
(2)拟录取为全日制的应届考生,《中国地质大学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于4月20日前交(寄)至数理学院院办公室;人事档案可于7月寄往我院,9月15日截止收取档案
7、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由我校研招办寄送录取通知书(本校考生直接到我院领取)
8、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数理学院院办公室(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7-67883091
9、校监察处027-67884345、校研招办027-6788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