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拟招聘教师16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五)学历、年龄要求:
1.中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2016年毕业生;
3.随军家属、引进人才家属符合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2017年4月13日(周四)9:00至4月14日(周五)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经初审通过后,由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查
2017年4月17日(周一)至4月18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委人事科(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4005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017年应届生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所有复印材料不退还):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填写齐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5)师范专业毕业生持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毕业时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非2017年应届生(社会人员)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所有复印材料不退还):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原始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5)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6)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持有效期内的该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户口、档案在京的随军家属,出具《随军调京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8)户口、档案在京的引进人才家属,出具《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9)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案证明(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4.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5:00开始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周六);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2017年5月上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rs.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www.hredu.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学科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由区教委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区教育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指导,其中报考一零一中学怀柔分校各学科的考生面试工作由一零一中学总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怀柔阳光教育网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公布综合成绩
2017年5月中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怀柔阳光教育网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的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组织体检
区教委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学科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身体检查人选并负责组织身体检查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不调剂,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怀柔阳光教育网公布。
六、考察及聘用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怀柔阳光教育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相关通知在怀柔阳光教育网公布。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69623205;技术支持电话:15611131818
监督电话:69643420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