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录取顺序和投档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 A 阶段、艺术类本科批 B 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
艺术类高职批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高职批 A 阶段、 艺术类高职批 B 阶段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投档规则:实行“按志愿全投”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将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投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艺术(文)、艺术(理),对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 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 考生文化总分×40%+考生市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 60%);然后从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 报的几个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 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
当若干名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分艺术(文)、艺术(理),按规定顺序科目的分数将综合分相同考生 进行排序(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 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然后按照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和平行志愿 投档规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 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艺术类本科批B阶段投档规则:实行“上线全投”的投 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艺术类高职批A阶段投档规则: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艺术(文)、艺术(理),将高考总分 达到我市艺术类高职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 分=考生文化总分×40%+考生市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然后从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位考生 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 中一所院校,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
当若干名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分艺术(文)、 艺术(理),按规定顺序科目的分数将综合分相同考生进行排序(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然后按照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 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艺术类高职批B阶段投档规则: 实行“上线全投”的投档 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分艺术(文)、 艺术(理),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高职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 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