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根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校纪委、人事处、学院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人选进行复审考核、面试并确定拟聘人。
(二)根据上级规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三)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条件,符合规定条件者,在网上公布名单。
(四)考核
公开招聘各项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权重比为3:7)的办法进行考核。统一笔试于2017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考试地点为教1-001 。请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1:6比例进入面试(6人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6的比例组织面试等考核,4月12号上午在生化楼分析测试中心402进行。采用自述、问答、等方式对其进行思想品行、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业素质方面的考察。经必要的调档、政审、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4月15日公布结果。
(六)学校审批、公示、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备案。
三、其它事项
考试合格人员中,因故不能参加复试面试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9750467
地 址:生化楼A405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