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人数
此次遴选部分区直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名(公务员和事业各1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名(事业),区政协办公室1名(公务员),区委组织部1名(公务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名(事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遴选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察。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乡镇街道、区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位;
3、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各中小学教师不在报考人员范围。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叶集区机关事业单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遴选岗位报考条件者,应于2017年4月6日—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叶集区2017年度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区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考试。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区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遴选数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4月8日上午至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察和公示
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考察人数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遴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按照1:1的比例报区遴选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四)试用和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遴选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区遴选办电话:6488305
六安市叶集区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组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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