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和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以下简称“省水文局”) 均为我厅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均由省级财政全额拨款保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结合上述两单位工作实际和编制情况,决定公开招聘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10名(省水利灌区管理局2名、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
(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户籍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省水利灌区管理局 | 灌区工程建设与管理 | 2 | 不限 | 不限 | 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2017年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并且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
省水文局 | 水文监测 | 3 | 不限 | 不限 | 水文水资源 | ||
建设与管理 | 2 | 不限 | 不限 | 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 |||
水质监测 | 2 | 不限 | 不限 | 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
水土保持 | 1 | 不限 | 不限 | 水土保持 |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良好品行;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具体见附件:《海南省水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7)委培及定向培养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具体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人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海南省水务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名电子邮箱:swtrsc@hainan.gov.cn)。
(2)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
(3)报名联系人:曾海棉。联系电话:0898-65786132,13807686218。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填写《海南省水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可从海南省水务厅门户网站swj.hainan.gov.cn下载),扫描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或《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委培及定向培养人员还须扫描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并在组织报名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3)报考人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学生证必须一致。
(5)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地点设在江苏省南京市河海大学。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于笔试当日21:00时前在考试地点公布,并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23日在南京河海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4)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或7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考官数的60%。
(5)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水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短信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和考察人选。考试招聘岗位综合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综合分数、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均相同的,加面试一场确定人选。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定于4月24日;体检地点:南京市(具体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的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2.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才表现等情况。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拟聘人员的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水务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水务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水务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7年8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自动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应聘人员本人档案。
四、受聘用人员待遇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曾海棉;联系电话:0898-65786132,13807686218。
网上报名电子邮件:swtrsc@hainan.gov.cn。
海南省水务厅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86169,13807596111。联系人:欧海敏
1.海南省水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