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市直机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市直、省以下垂直管理驻日照有关部门及全市公、检、法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二、时间地点
报考公安类和法警职位的考生及相关考录单位工作人员,于2012年6月9日7:00前,在市公安局办公楼前院内(烟台路29号)集合。
其他考生及各考录单位一名工作人员,于2012年6月9日7:00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前院内(北京路128号)集合。
三、体检费用
报考公安类和法警职位的考生,男每人270元,女每人330元;其他考生,男每人260元,女每人32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当天随身携带。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及钢笔或签字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用人单位或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各区县公务员的考生,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