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招聘行政后勤岗位3人,其中打字员1人,文印员1人,资料管理员1人。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
(一)户口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口。
(二)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资格: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1日
报名地点: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和树
联系电话:5156371
四、面试、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2000元/月,不含五险(五险另行购买)。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