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全力推进“双创一巩固”工作,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经政府同意,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管执法队员,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数
城管执法队员6名:
男性4名
女性2名(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资格
1、红花岗区城市户籍。
2、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退役士官、复退军人、有机动车驾驶执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体检、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这次公开公开招考城管执法队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发布公告。在《遵义晚报》、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门户网、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栏,招考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聘用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2年6月6日至8日止(早上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统一印制的《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城管执法队员报名登记表》。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③近期正面免冠l寸彩色照片2张。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站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6月11日(早上9:00至下午5:00)。
准考证发放地点: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站。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报名人数与聘用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调减聘用职数。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临时抽调人员出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若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时间拟定于笔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通知,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站对进入面试人员作电话通知。
(3)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在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门户网、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根据聘用职数,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站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站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5、考察。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①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③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④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⑤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⑥经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聘用人选。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由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兑现工资待遇。
六、纪律
由街道纪委对公开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8823554
监督电话:8823708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中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