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武汉东湖学院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学校建功立业,与我们一同携手,共创学校美好未来!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二、岗位要求
1、专业带头人
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学者,并在本专业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了解本专业或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近5年在本专业核心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须经省部级以上专业部门认可)。
身体健康,年龄在62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学术骨干
优秀博士研究生,具有开创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工作踏实肯干,近3年内在本专业核心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和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须经省部级以上专业部门认可)的优秀人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近5年来,主持过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或国内外本学科有代表性的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过4篇以上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的优秀人才。
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要求:
1、专业带头人
2、学术骨干或博士研究生
四、相关待遇:
1、学术骨干:(1)年薪14万元以上;(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3)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后,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给予奖励;(4)提供公寓住房一间。
2、博士研究生:(1)未聘为副高级岗位之前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同时享受博士学位津贴,聘期内1500元/月;(2)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3)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后,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给予奖励;(4)提供公寓住房一间。
3、专业带头人,待遇面议。
五、应聘办法: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一份(包括个人情况、详细的学历及工作经历、教学和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并填写武汉东湖学院校外应聘人员报名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2、应聘材料电子版及报名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hrsc1@126.com,邮件主题注明 “应聘专业带头人+姓名+专业名称”、“应聘学术骨干+姓名+学历+专业名称”或“应聘博士研究生+姓名+专业名称”。
3、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3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