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维稳处突、抢险救灾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建德庆县综合应急大队。现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大队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综合应急大队队员共40人。
二、招聘对象
男性退伍军人及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退伍军人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三)社会人员需具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中技、中职)
(四)德庆县户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1日至1999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14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德庆县公安局二楼大堂。地址:德城镇德庆大道1号。联系电话:0758-7781886。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其它相关证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4张、《德庆县综合应急大队招聘审批表》(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或到报名点领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笔试入围分数线按具体情况划定。
对退伍军人或具有车船驾驶(汽车B照以上)、计算机操作、电工、擒拿格斗、游泳等体育竞技专长的、具有1年以上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退伍军人报考的笔试加10分,上述其他人员报考的笔试加5分。报考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为准。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按招聘人数与笔试入围人数1:3比例确定(如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县体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位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由县公安局组成考察小组,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聘用。经政审合格,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聘,并从待选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及其它
(一)被录用队员身份为政府雇员,不列入机关事业编制,月工资约为2300元。
(二)依法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并缴费,同时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三)队员实行战训结合准军事化管理。
本公告由德庆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758-7781886。
德庆县公安局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四月七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