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任)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任)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遴选职位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减少职位遴选人数或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
二、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选调生可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4、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6、遴选职位要求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须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7、《公告》中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三套。所有复印件应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17日-18日08: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各遴选单位政工(人事)科,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人相关材料,各遴选单位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公示。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