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限法学类、文学类专业。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能合格,能够流利运用普通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五)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本人及家属;
(六)其他不宜选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登陆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hinagscourt.gov.cn/zy.htm?site=dingxi)下载填写《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一寸照片1张到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313室)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4月17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除外)
(二)测试:分两个环节
1.笔试:以闭卷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法律综合知识及写作能力测试。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以百分制量化打分。
(三)面试:根据笔试和计算机录入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结合录入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择优确定招聘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政审。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招聘人选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在聘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等。
(二)招聘工作人员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解聘后,不保留聘任期间的待遇,依照合同办理解聘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联系电话:0932—8238621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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