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从基层一线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拟从机关事业单位、基层一线遴选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实践工作经历和岗位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26名。
(二)遴选职位(岗位)
详见《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编、在职(岗)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并符合拟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特别紧缺专业且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遴选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和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校园(http://www.qdnpt.com)以及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遴选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4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宽英
联系电话:0855-2100300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随时发现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天。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本次遴选工作人员考试直接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需要,面试(专业测试)采取说课(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专业测试)的具体工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入围体检。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6月27日
面试(专业测试)地点:见面试(专业测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按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同一岗位入闱体检报考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是否进行复检由体检医院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在3日内通知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家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其他遴选计划。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本次公开遴选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2100300 0855-2101119
监督电话:0855-2100306
《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黔东南人民政府网。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6月6号。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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