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须知:
1、个人领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单位代领:凭单位领证公函、领证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领证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9办公室(振兴路609号),电话8667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