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人员全部到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事交通管理协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交警协勤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习水籍户口的社会待业青年;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在4.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体育院校毕业生、熟悉驾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操作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数量
32人(其中:男性29人;女性3人)
四、使用及待遇
一经录用后与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200元,另按规定缴纳三金(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地点: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楼事故调解室
六、报名须知:
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及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由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审。
七、聘用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指定具体时间、地点,符合条件进入体检程序的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个人自理。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应用写作。
八、录用公示
被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互联网习水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