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1日。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广州市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中职文化课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户籍不在广州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4日(节假日除外)。请考生到本人所选考区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点见附件1)。需准备如下材料:
(一)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二)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最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三)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面试费标准为280元/人·次。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17年5月15日—21日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准考证。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