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商务厅决定从全省州(市)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人员3名。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
岗位一:纪检监察岗位2名;
岗位二:审计岗位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州(市)级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热爱商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勤奋敬业、任劳任怨的精神;
3、中共党员,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在全省州(市)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行政职务为正科级及其以下职级人员;
6、年龄:197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如下:
岗位一:纪检监察岗位 要求法律专业,非法律专业要求有2年以上州(市)纪检、监察、组织或经济部门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
岗位二:审计岗位 要求审计或财务专业,非审计、财务专业要求有2年以上州(市)相关部门审计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商务厅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在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宽28mm×高42mm)和本人主笔的调研报告、总结、综合分析报告、领导讲话稿等材料;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昆明市北京路175号省商务厅办公楼6楼614室。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到省商务厅人事处现场报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也可将报名材料传真至省商务厅人事处(0871-3210138)。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商务厅人事处现场审查;传真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省商务厅人事处初审后,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商务厅人事处进行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商务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请本人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低于5:1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因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选调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省商务厅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省商务厅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选调纪律和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省商务厅网站(www.bofcom.gov.cn)向社会发布。
联 系 人:邹志芳、孟杰
联系电话:0871-3210065、3133109(省商务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3169932(省商务厅纪检监察室)
0871-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云南省商务厅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商务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