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以机械工程、电子工程和管理科学等工程学科专业为主体,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的二级学院,是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致力于素质为先、知识技能并重的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术型专门人才培养。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以机械制造类、电工电子类、计算机信息类和工商管理类专业为主的上海市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是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世界技能大赛 “工业控制”项目上海集训基地。学校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应用发展,致力于素质为先、知识技能并重的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
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隶属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两者共处同一校园,在同一管理体制下运行。体制内的贯通有效推动了学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建了“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和“双证融通”专业,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立交桥”,学校与近300家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建立了校企合作基地,形成了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形成了“层次衔接、工学交替、技职融合”的办学特色。
学院、校座落在虹口区大柏树逸仙路88号虹口校区,占地面积84余亩,建筑面积近9万平方米,拥有上海市首批四星级数控技术应用开放实训中心、上海市三星级机电一体化开放实训中心、模具设计与制造实训基地和商品储运与配送实训中心等实训基地和一系列实验室,固定资产及实验实训装备总值近3.3亿元。其现代化、信息化、人文化、花园式的美丽校园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环境。上海设有中等职业教育“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和高等职业教育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国际商务”、“连锁经营管理”以及与瑞士库尔技术与经济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办学的“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 等专业。
学院、校拥有专任教师近200人,拥有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4个,上海市教学名师2人,上海市技术能手1人,全国技能大赛金牌教练2人等荣誉称号,多人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学院、校以鲜明的办学特色,精良的品牌专业,以及教学与科研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果。近年来,已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4项、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名师培育工作室2个,上海市精品课程12门、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项等教科研成果,并获批建设上海市一流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此外,还与政府或企业合作的培训开发和服务类项目几十项。
学院、校拥有一批市级教学团队领衔的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还从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与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建立了校企合作、产学合作、产学研联盟基地。获批建设上海市产教研协同基地(数控技术专业),并与瑞士库尔技术与经济应用科技大学、韩国第五理工大学、新加坡工艺教育局建立了国际化产学合作基地。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6人。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详见附件: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4月招聘计划
三、 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应聘:
①网站投递:注册登录“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simc.cn),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拟应聘职位网上直接投递即可。
②邮件应聘:将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gzxyrsk1003@126.com,附件及邮件名称以“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命名。应聘材料包含:彩色照片、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科研教学成果(如有)、职称聘任证明(如有)等。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28日
2、资格审查
学院、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选拔
由部门、学院、上级主管单位共同选拔,通过面试、试讲、测评等环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
4、体检
拟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相关要求,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考察由学院、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选拔、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老师
邮 箱: gzxyrsk1003@126.com
联系电话:021-65421020-1002
监督电话:021-65420904
招聘网站技术支持:段老师 021-654210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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