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然减员后教学岗位空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鄂教人[2017]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山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要求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88个岗位,详见省公告附表。
四、报考程序及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通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详情请查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http://www.hbea.edu.cn)。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通山县教育局、人社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通山教育信息网(http://hbxntsjy.tongshan.gov.cn)公告,不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通山县教育局会同通山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对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方案
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通山县教育局会同通山县人社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上报,面试工作方案需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形式、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具体规定、考官的抽选、题本制作、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5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核、体检、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十、选岗聘用
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在2017年秋开学前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选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逾期七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由通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督。
2、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公告、报名、笔试及成绩等通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资格审查、面试及总成绩、考核、体检、公示、培训和聘用等通知在通山教育信息网(http://hbxntsjy.tongshan.gov.cn)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公告由通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15907242998(程老师)
县人社局:0715-2880078
通山县教育局
通山县人社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