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笔试(含特长类考生测试),共计1233人(其中特长类考生114人)进入面试环节;最终参加面试的考生共1221名(其中特长类考生111人)取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7年高考,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按其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5%+高考成绩×5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最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温馨提醒:请在普通高校提前录取院校中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祝您高考顺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1-86915007;传真:0571-86878522;邮箱zhaosheng@hd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571-8691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