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以下简称“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省、市分级管理,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达。5月20日前,枣庄市招生办于“枣庄教育网”(www.zzjyw.cn)公布。
二、招生办法
参加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初中后高职院校,不实行注册入学。
三、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考试报名时间:4月17—21日。
(二)报名地点:(1)应届在校生于初中毕业学校随高中段招生进行;(2)已被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志愿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可以回原初中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市)招生办报名(就读学校有高职招生计划且设有报名点的,可在就读学校就近报名);(3)回原籍的考生凭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区(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章)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所在区(市)招生办报名。
(三)报名方式:实行网上平台报名。考生在4月21日前,填报“枣庄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交报名点审核,管理员登录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报名材料。
关于“枣庄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填写:
1. 只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院校的考生,在《枣庄市2017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对应位置填写“高职”二字,高中志愿必须为空。
2.未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3.“体育选考项目”,按表中要求选填。
(四)填报志愿:应届初中毕业生于7月12日—13日在“枣庄教育网”(www.zzjyw.cn)上填报志愿,完善信息。
征集志愿(补录)填报志愿时间:8月1日—2日。
(五)志愿设置:“高等师范教育”院校设两个提前批志愿和一个是否调剂志愿;“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设两个顺序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不同批次之间考生可以兼报。
(六)投档规则: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提前批按1:1.2的比例先投档,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再投高职批按1:1的比例投档。征集志愿不分批次,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按1:1的比例投档,每名考生本次报名,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不重复投档。
四、考试与测试
考试时间及各科目(文化课、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的考试实施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考试要求,一并实施,由区(市)招生办指定考点,并协调安排各科目的考试。
五、评卷与统分
评卷、统分工作随初中学业考试评卷、统分一并进行。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
(一)7月11日前,市招生办确定出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在“枣庄教育网”上公布。
(二)7月12日—13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须自行上网(网址: http://60.214.119.90:7080/ )填报,账号、密码分别为学籍号、身份证号码,上网填报后,自行修改密码留存。
(三)7月14日提前批(“高等师范教育”)投档。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网上投档。
(四)7月21日前,招生院校上传预录取考生数据,未按时回传数据的,市招办将自动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7月24日,高职批投档。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网上投档。
(六)7月27日前,各招生院校完成对我市生源第一阶段投档名单工作的审核。
第二阶段:
(七)7月31日前,市招生办将院校招生缺额计划向社会重新公布。8月1日—2日组织考生填报高职征集志愿(补录)。
(八)8月11日—12日进行第二阶段投档。投档及审核程序同第一阶段。
(九)8月15日前,预录取。录取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十)8月16日前,市招生办汇总整理预审各招生院校通过招生邮箱回传的数据信息(如果发现院校提交的数据库不符合录取规定,市招生办及时退回院校修改后再提交)。
(十一)8月20日前,市招生办将考生信息数据库上报省录取系统。
(十二)8月21日—24日,市招生办汇总院校预录取信息通过系统检测,结果反馈院校。
(十三)全省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有关普通中专集中录取。集中录取时间、地点、程序,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
七、宣传与生源发动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一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市)教育局、招生院校、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招生简章、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招生计划要宣传到所有中学,引导考生根据自己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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