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提高卫生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从2011年3月起,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的卫生工作水平,建设与教育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学校卫生工作体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稳定;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必须充分认识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切实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提高卫生工作水平,建设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学校卫生工作体系。
二、工作要求
从2011年3月起到年底,在全市学校开展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四个达标、四个提升、一个优化”,即:食堂达标、厕所达标、宿舍达标、饮用水达标;提升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卫生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优化校园环境,建设绿化美化好、实施控烟措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文明卫生校园。
三、工作安排及保障措施
1.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由分管局领导(校长)牵头负责,分管科室具体实施,加强领导,落实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整体推进。
2.新学期开学后,结合卫生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从细从严、高标准要求,对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计划,分阶段推进、分项实施、分步到位。
3.通过召开工作会、培训等方式,强化校长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校要按照“从细从严、高标准”的要求,在卫生管理、提高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上下工夫;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整改的需要,在经费上给予支持,改造和完善基础卫生设施条件。
4.2011年3月—8月,各区(市)县自查、整改,完善硬件设施条件,规范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召开区域性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
5.2011年4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6.2011年9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书面材料包括:辖区所属学校卫生设施条件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经过整改后的现状)。
7.2011年9月—10月,学校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卫生意识。
8.各区(市)县按照评价标准,对学校食堂、厕所、宿舍、饮用水、卫生(保健)室、师生个人卫生行为和校园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9.开展卫生专项整治,要与统筹城乡教育试验区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协调发展。
10.要重视和加强中小学校专职卫生人员(保健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食堂管理、食堂从业、宿舍管理、安全监督等方面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1.在开展卫生专项整治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卫生安全管理,完善监控网络,定期开展检查;学校要按照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四、建立责任制
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是省教育厅2011年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对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区(市)县教育局要调查了解,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落实、敷衍了事,造成卫生安全事故,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