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7年4月19日—5月3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有关方面审核,下列考生符合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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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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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