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处分,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根据招聘专业特点,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6.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获得最高学历的学校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含艺术类岗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获得最高学历学校相应专业学习一年以上(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
7.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多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宿舍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另行规定。
8.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9.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0.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11.男生宿舍辅导员岗位基本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本科起点,2017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2017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的学校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
②中共党员。
③本科或硕士所学专业具有与我校现有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背景。
④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⑤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⑥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担任过校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社团理事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以上任职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外,不含副职)一年以上。须具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⑦聘任人员入职后须入住学生公寓并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2.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9:00-2017年5月4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成绩单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sdrczp@126.com;或者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成绩单等材料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邮编:150025)。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③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④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
⑤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⑥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⑦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⑧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7年4月27日9:00-2017年5月4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硕士岗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5月5日至5月6日9:00-11:30,13:30-16:00。博士岗位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B区406室。(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3.现场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④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须盖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论文。⑤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考核方式。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八、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九、几点说明
1.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2.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
3.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妍、李洁
联系电话:0451-88060160,0451-88060196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