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和《中共英德市委英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英发〔2014〕17号)精神,经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英德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研究生学历紧缺适用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英德市在编人员及原英德市在编人员因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出编未满3周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考生年龄计算至招聘报名截止日为止。(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确定工资,享受“五险一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医院提供临时性过渡房,搬出过渡房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符合清远市紧缺适用人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安家费及每月人才津贴。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十年期限的聘用协议。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英德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提交如下材料:
1、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贴免冠小一寸红底相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处理已满5周年的证明。
5、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相片1张(准考证用,与报名表相片一致)。
四、试用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后,须在英德市人民医院相应专业科室通过为期两周的试用考察。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可通过英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宜的公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英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英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列编聘用等手续。
咨询电话:0763-2639893
监督电话:0763-2222333
英德市人民医院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