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现就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新蒲新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人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适合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本身已是科级干部的也可自愿报考,但公选上后只认可公选岗位对应职级。
三、条件和资格。
(一)资格条件。参加公选干部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选拔职位需要,人选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200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6月);
3、熟悉和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备一定的投资促进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对外沟通交际协调能力强;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选拔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 间:2012年6月16日-6月19日(9:30-17:00)。
地 点: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新区临时办公楼五楼)。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相关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选拔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网上下载并认真规范填写《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
联系电话:7708129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1、面试。按参加选拔人数与选拔职位不低于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30人以内的,直接进行正式面试,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步面试,根据初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0名进行正式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正式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应选岗位名额1:5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测试对象,若面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一并确定为笔试测试对象。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笔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和《面试、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成绩计算。面试、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应选名额1:3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经考察无合适人选,该职位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七)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按拟选拔职位职数1:2的比例,由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任用差额建议人选(在确立拟任用差额建议人选时,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仅作参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在公选工作中,新区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各项通知我们将在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gzzyxpxq.gov.cn)及时进行公告。
咨询电话:7708129 (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8655667 (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六、以上未尽事宜,由新区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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