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2016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6]32号)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特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不含二级学院,下同)等9所师范院校公开招聘120名新教师到我区直属高级中学和部分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招聘120名(招聘学校及学科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广东省生源(户籍)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现场报名时毕业生须已修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须已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毕业生须到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以及毕业成绩表、身份证、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面试和考核:面试和考核时间为5月6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确定拟聘人选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由评委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根据所提问题进行回答。面试主要考评考生与教育教学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教育教学技巧、专业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
考核由考生所在院系提供考核意见,综合考评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情 况。
3、签订协议: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用人单位与拟聘考生进行会面交流。用人单位与拟聘考生达成意向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而未能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学科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拟聘人员,将按相关程序聘用为公办学校教师,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需在澄海区学校服务满五年。
六、相关待遇:待遇按国家及澄海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在澄海区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联系方式: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754-85856062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