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队伍建设,提高秘书队伍参谋辅政的能力,经阜康市人民政府研究,拟面向全疆公开选调秘书,现制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2名。
二、选调范围
全疆范围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不良表现记录;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含)以上文秘岗位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四)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尚在党纪处分期间及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三)近一年内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纪委通报批评的;
(四)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在阜康零距离和阜康之窗发布《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全疆范围内公开选调秘书人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规定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照片;所在单位出具的确认其报名资格条件并同意其参加报名的证明材料照片;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报名时登录阜康零距离和阜康之窗下载《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秘书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规范填报后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281000288@qq.com,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务必来电确认。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5月10日。
联系人:安 军,0994-3222201 15276436677。
2.资格审查。凡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反馈考生。
(三)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选调职位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180分钟。
2.笔试拟定于2017年5月14日上午10:30在市党政综合大楼九楼会议室进行。
(四)面试
1.选调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拟定于2017年5月21日上午10:30在市党政综合大楼九楼会议室进行。
(五)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选调者承担,2017年5月25日完成体检工作。
(六)公示考察
公示考察工作由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考察前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2017年6月1日完成考察工作。
(七)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中需要公布的相关事宜,以及本简章涉及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均通过以下网站予以公告:
阜康之窗(http://www.fk.gov.cn/)
监督电话: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994-3229752
咨询电话: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994-322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