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17年4月13日发布的招考机关雇员的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从2017年4月18日至25日止,到我院进行报名的有8人,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如下:张鹏莉、陈日玲、黎嘉豪、梁亚秋、梁建浩、陈宇婷、黄绵芬、梁思学等8人。请以上人员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前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参加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0时至17:00时,15:30分不到场视作放弃。
笔试时请自带本人身份证及蓝黑签字笔或水笔。
特此通知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