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办法〉的通知》(惠市教〔2013〕61号)要求,经审核,我县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类加分条件的考生23人,符合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结扎户类加分条件的考生97人,共120人(名单详见附件)。
以上考生的中考成绩将按文件要求,加分后参加报考志愿录取。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5月12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教育考试中心反映。
地址:县教育局二楼教育考试中心,电话:8822227。
惠东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