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2017年河源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8:00。
二、面试地点
河源高级中学(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
三、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的入围面试人员(见附件1)。
四、面试形式
(一)报考高中阶段(职位代码:001至007、021)、初中阶段(职位代码:009至015)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二)报考财务人员(职位代码:008、022)、网络管理员(职位代码:025)、生活老师(职位代码:031)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三)报考初中阶段(职位代码:016至019)、特殊教育阶段(职位代码:028至030)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加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占40分。
(四)报考初中阶段(职位代码:020)、小学阶段(职位代码:023)、幼儿园阶段(职位代码:024)、特殊教育阶段(职位代码:026、027)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五)具体安排:
1.试讲。
试讲时间约15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约15分钟左右,评委可根据考生试讲情况提1-2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试讲范围为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中小学教材版本(特殊教育阶段教师岗位使用高中阶段教材)。
2.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根据报名所选专项进行测试(详见附件2)。
五、成绩公布
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招聘岗位最终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
(二)如有疑问,可致电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62-3297399、0762-3389677)。
2017年5月3日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