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具有较高教学和训练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招聘专业与岗位
专业:声乐
岗位:“百人计划”副教授
三、招聘条件
(一)师德条件
中山大学聘任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学历学位条件
声乐专业,获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业绩条件
应具有成为本领域优秀教师的素质,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已取得能够显示自身专业水平的比赛成绩,至少获得一项国家级比赛金奖。
(四)年龄及健康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业绩成果
重点评价声乐比赛业绩,侧重考察其教学技能、声乐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户籍,按照学校要求落户至工作校区所在地。
(三)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六、聘任程序
(一)学校统一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9日
2.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申请表》(链接)、个人学术简历(包括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五年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证明材料)、来我校工作的学术研究计划、3封国内外同行知名专家推荐函(含推荐人的联系方式)至校团委。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师德考核,符合招聘条件,并且满足学校师德考核规定、无师德禁行行为的,并经校团委审核,方能通过资格初审,安排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按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
(四)用人单位评议
校团委人才引进工作专家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议,确定推荐人选。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声乐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声乐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声乐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推荐范围。
(五)学校“百人计划”人才引进学科专家组评审
学校人才引进学科专家组召开会议,听取用人单位陈述,进行综合审议,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体检
按照学校“百人计划”人才引进专家组审议通过的拟聘任人选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任人选,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送引进通知、签订聘任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再次招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9
邮政编码:510275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4112871
邮箱:wumany@mail.sysu.edu.cn
监督电话:020-84115582(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