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和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以报名号排序)。相关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12日。
二、请公示的考生于5月5日-5月20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志愿管理-详情-确认考试”进行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学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考试。
(2)确认考试后点击“志愿管理-详情-交费”缴纳考核费用60元。
逾期未确认考试或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三、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四、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或我校纪委办反映。
(1)招办电话:025-58731378,传真:025-58731333;
(2)纪委办监督电话:025-587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