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请按如下顺序装订复印件材料:
1.报名表(贴照片、个人签名)。
2.身份证。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4.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承诺毕业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
7.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8.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请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