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充实工程管理工作力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5名(享受区代建局在编专业技术岗位同等级薪酬待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代建局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需求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 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 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有较好的文字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 职称及年龄
(1)持有建筑类、土建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限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1987年7月1日(含)后出生;
(2)持有建筑类、土建类等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限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1982年7月1日(含)后出生;
(3)持有建筑类、土建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限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1977年7月1日(含)后出生。
3. 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见职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在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并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并进行确认,未按规定上传照片及未确认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将无法参加笔试。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7年5月23日上午12: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至笔试开考前。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免笔试(系统亦可打印准考证),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四)报考要求
1. 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即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数。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7年5月27日(周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也不得作为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定于6月5日公布在天河区门户网上(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专栏)。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原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免笔试人员资格审查阶段仍需提供准考证(系统可打印)。
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于6月12日公布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上。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定于6月17日全天,地点为天河区天府路1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100分制,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也不得作为递补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过程中考官和考生均不得告知对方姓名和个人信息。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后,依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所得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结果。
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者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即此类人员参加面试不占参加笔试人员比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组织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由区代建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组织考察将以谈话、走访、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组织考察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面试结束30个工作日通过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缺员补录
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日起,半年之内,如遇本次招聘人员辞职(退)造成岗位空缺的,从相同职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核,通过考核者可以补录。
八、福利待遇
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者按程序转正。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区代建局在编专业技术岗位同等级薪酬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报考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局可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6227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