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6〕452号)和《南通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现将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报考市级机关、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省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省统计调查局、地税系统)职位考生的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以及通州区的考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所属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实施,具体事项详见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公告。
中 共 南 通 市 委 组 织 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