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县委办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和工资待遇
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县委办管理的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洁卫生、会议服务和后勤杂务等工作。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业务辅助人员3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22—30周岁,男女不限,形象较好;
2.高中以上学历(大专学历以上优先);
3.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合作性、包容性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4.无犯罪记录,在县城有固定住所;
5.符合阳西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业务辅助人员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待遇
月固定工资2230元。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申请)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阳西县广场路县政府大院1号楼306室县委办政工股;联系电话:5528221)。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亲自到县委办政工股提交报名信息(自行下载填写《中共阳西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人声明”栏签名),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1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个人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简历;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二)考核
1.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确定考核及面试人员;
2.考核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核及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和公示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经体检合格后公示(在阳西县政府网公示10天)。
(四)确定聘用人员
公示无异议的,经县委办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三、聘用期限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工作表现未达到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提前解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并且表现良好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特此公告。
中共阳西县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